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实验室凳子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3 15:49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侦查系实验室凳子一批(300张)。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侦查系实验室凳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cg2021045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5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只需具有生产、经营、加工不锈钢产品或者家具类中一项资质即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2、资格条件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盖鲜章)。

3、特殊条件第1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生产、经营、加工不锈钢产品或者家具类中一项资质即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三、服务要求

1.技术参数:材质为201或304不锈钢,凳面厚度45mm凳脚厚度50mm,凳面直径29cm,高度45cm。配座套,座套采用黑色人造革坐垫。参考样品图片见附件。

说明:以上技术参数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替代标准,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的规定,须采购人同意,由参加投标供应商对照同一产品进行统一报价。。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含搬运、组装等)。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按期供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质保期一年。中标供应商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

四、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搬运、组装、质保、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本项目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在谈判结束,现场统一提交,第二次为最终报价。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维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5.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递交。

6.开标时,参加投标供应商现场出示报价对应的凳子样品;样品为201不锈钢材质的圆凳、方凳各一张、304不锈钢材质的圆凳、方凳各一张。

7.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第一次)

项目名称:侦查系实验室凳子

材质

单价

    总价(300张凳子)

备注

  201不锈钢




304不锈钢




供应商名称(盖章):

个体工商户户主或代表人、公司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项目名称:侦查系实验室凳子

材质

单价

    总价(300张凳子)

备注

  201不锈钢




304不锈钢




供应商名称(盖章):

个体工商户户主或代表人、公司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五、付款方式

货物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有效票据后,于15个工作日内(寒假除外)将货款一次性转到供应商账户。

六、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1年1125日至2021年1126日(节假日除外);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2910:00时,开标时间2021年1129日10: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4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0838—2510525

8、业务咨询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5728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