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向2009-2012年服义务兵役学生发放学费补偿款
发布日期:2012-12-11 15:33    浏览量:[]

近日,学院陆续向2009-2012服义务兵役33名学生发放学费补偿款共计39余万元。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从2009年起开始实行,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国家出台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

学院积极地宣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并对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反复核对相关信息,与学生及家长保持长期联系,确保了补偿款准确、安全地发放到学生手中。

(学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