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彬:乐于奉献 勇于担当 富有智慧
发布日期:2012-09-21 11:04    浏览量:[]

乐于奉献 勇于担当  富有智慧

——在第二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会上的讲话
2012919日•根据录音整理)

   

 

尊敬的各位律师朋友,与会的各位朋友:
   
下午好!
   
会议之前,我认真看了十位杰出律师的先进事迹材料。刚才,又聆听了两位律师代表的发言,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感受太多太多……我想,我把自己的一些感受向大家作一个汇报。
   
第一点感受:我们这些律师乐于奉献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还是两年前的事,今年春节才有了一个圆满的解决。我们有64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13万元,平均每个人被拖欠了将近2万元。这2万元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这些农民工兄弟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这些钱,有的是用来给娃娃上学的,有的是给老人看病的……这些钱对我们农民工兄弟来讲太重要了。我们的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一审、二审、申请强制执行和反复协商,今年初,终于把113万元欠薪讨回来了。当时我和昌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昌斌)同志听到这个消息都非常的高兴,因为历时两年多,终于给我们的农民工兄弟有了一个说法,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是在春节前办好的,让这些农民工兄弟过了一个愉快的春节。
   
牵头办理这个案子的,是我们法律援助站的一名年轻律师。这名律师原本有一份非常稳定、待遇优厚的工作,2006年他却辞去公职,加入到农民工法律援助行列。说实话,作为我们律师朋友,要加入我们农民工法律援助这支队伍也是不容易的。这六年来,我们这位律师办理了许多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和赔偿款400多万元。这400多万元,包含了他许多的艰辛、许多的辛酸、许多的付出……
   
我们这名律师六年来,先后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就有30多面。这一面面锦旗啊,就是群众对他的认同,就是群众对他的褒奖!群众认同才是最大的认同,群众褒奖才是最高的褒奖!
   
刚才,我们的王久俊律师的发言让我很受感动,作为一名维护职工权益的律师,在他父亲临终前都没能看老人家一眼,特别是在汶川5.12地震中,他又失去了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是认认真真地做好我们的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无论是前面提到的法律援助站的年轻律师,还是刚才发言的王久俊律师,他们的事迹都让我很受教育。我想,是什么在支撑他们?我认为,就是乐于奉献的精神。
   
这里,让我想起共和国建立之初,百废待兴。一大批人积极响应“到基层去、到边疆去、到祖国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这句话有一些年轻的同志可能不太清楚,这句话当时很流行,同时有许多人都在践行,纷纷要求到最边远、最困难的地方去。那一代人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都奉献给了祖国的边疆。北大荒当年就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建设者,在他们的无私奉献下,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尤其可贵的是,他们很多人都在那里安了家、扎了根,同时献了青春又献终身,献了终身又献儿孙。他们中的许多人还是来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他们为什么愿意离开大城市?为什么愿意放弃大城市的生活?我想的话,这就是一种乐于奉献的精神。
   
不过,现在有一些现象也让人伤感,可以说完全与乐于奉献是背道而驰的,现在崇拜金钱、崇拜权力在有的单位、有的地方是大有人在,甚至是形成了一定的气候。这样下去,是非常可怕的,我看,在这些单位、这些地方,恐怕很难有乐于奉献的人和事。
   
这里我讲一个真人真事。有一个单位要派人到贫困地区去挂职工作,这个单位有好几百人,当时没有一个人报名。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后,还是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同志报了名。这位同志我很敬重他,现在我们还有联系。
   
还有就是现在一些大学生,一旦大学快毕业了,就千方百计地想留在大城市。当然,留在大城市也没有错。但是愿意到边远地区去的人不多了,愿意到贫困山区去的人不多了……
   
我认为,这些现象都很危险,都令人担忧! 如果长此以往,我们的边远地区还会长期边远!我们的贫困地区还会长期贫困!其实,人生的快乐,不完全是建立在物质上的,我个人认为,建立在精神上的快乐更有生命力。我们今天受到表彰的十位杰出律师,再回味一下大家乐于奉献的故事,回味无穷啊……
   
我想,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如果我们把对他人的乐于奉献、对社会的乐于奉献作为一种快乐,作为一种享受,作为一种追求的话,在我们白发苍苍之时,回首往事的时候,就会感到轻松,就会感到愉快,就会感到高兴……因为我们曾经的曾经做了一些乐于奉献的点点滴滴……这是我想汇报的第一点感受。
   
第二点感受:我们这些律师勇于担当
   
从我们这十位杰出律师的先进事迹材料里面,可以说,勇于担当都是我们这次受到表彰的律师的共同特点。我们这次受表彰的人员中有这样一位律师,在为职工维权时有个老板对他说,你给工人维权能挣几个钱?这个老板还承诺只要律师能按他的意思办,就会给我们这位律师一笔好处费。面对老板的收买,我们的律师却说:我是律师,为职工维权是一名律师的责任,也是一名律师的良心。这个老板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通过其他人放话,扬言“红道”、“黑道”都有人,威胁律师,同时他也亲自给这位律师讲“小心点,做事不要太过份”。我们这位律师义正词严地回答:我为职工维权,履行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不会退缩,我不会让步。
   
说实话,我们的律师朋友为职工维权,大部分是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只有微薄的办案补贴。我们的律师朋友们为了维护职工的权益,还要深入到煤矿、到工地、到农场调查取证,有时自己的人身安全还会受到威胁,这方面的故事太多太多……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支撑着我们律师?我认为这就是勇于担当的精神!
   
其实,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涌现了无数勇于担当的仁人志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又一批勇于担当的仁人志士,才促进了我们社会的进步与文明。
   
可惜,现在我们有的单位,有的地方勇于担当的人不多了,不要说担当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重任,就是助人为乐,扶危救困这些基本的社会责任也不愿担当。大家知道的“小悦悦事件”,仅仅7分钟时间就有18名路人漠然视之。这起事件引发了国人的震惊和反思。这的确值得我们每个国民要从灵魂深处去问一问自己,假如自己当时在场,是否会站出来?!是否会勇于担当?!
   
担当,就意味着在责任面前不回避、不退缩、不推卸!我们这次受表彰的十位杰出律师,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不回避、不退缩、不推卸!作为律师,就是要铁肩担道义,就是要威武不能屈!如果不愿担当,这样的律师没有正义感和责任感!这样的律师民众不会认同他、社会不会认同他。同时,这样的律师没有品位!
   
我们这次受到表彰的十位杰出律师代表,正是在服务民众、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勇于担当,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同和赞誉。我个人认为,勇于担当的律师才有公信力,勇于担当的律师才有生命力,勇于担当的律师才能受到民众的尊重,受到社会的尊重。这是我汇报的第二点感受。
   
最后一点感受:我们这些律师富有智慧
   
从这十位杰出律师的先进事迹里面看得出,我们在维护职工权益上,特别是在为农民工讨薪上,很有方法、富有智慧。这里,我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2010
年,农民工霍某某在一铁路工地务工时,因吊机故障摔成重伤。由于这位农民工兄弟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工程完工后施工队即将解散,使他陷入了索赔无门的这种绝境。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此案后,去找霍某某的工友调查取证。说实话,现在调查取证也很难啊。因为我们的工友们害怕遭到包工头的报复,都不敢站出来说话。面对复杂情况,这名律师朋友给我们的工友们拉家常,讲感情,讲道理,讲法律,终于有几名工友被感动了,愿意出来说话,愿意出来作证。同时,我们这名律师还自掏腰包承担了证人误工期间食宿费。还有,这个包工头很不地道,想尽各种手段干扰律师正常办案,甚至以协调为名骗取证据材料,干扰伤情鉴定,威胁律师人身安全。我们这位律师非常智慧的借助新闻媒体披露案情,公诸于众,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同时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正是因为我们这名律师讲方法、讲策略、讲智慧,对包工头形成了强大的法律压力和舆论压力,最终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当事人获得了38万余元的赔偿。不然,这38万就泡汤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这位残疾的农民工兄弟今后怎么生活啊?!说实话,有的老板对农民工的确不像话,不仅是不给钱的问题,还有那些黑心肠老板,时常打骂农民工,羞辱农民工,甚至还限制人身自由,这比夏衍作品里的包身工还包身工。
   
我想,如果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不讲方法,不讲策略,不讲智慧,就有可能好心办不成好事,不仅不能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甚至有可能因为我们工作的失误,反而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雪上加霜。
   
我看了一下我们这十位杰出律师的先进事迹材料,很多都是为农民工维权讨薪。但是为农民工维权讨薪很考我们的手艺,因为我们这些农民工往往是劳务纠纷中的弱势群体,许多农民工兄弟不知晓劳动法规,不懂得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等基本常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权。
   
前不久,我自己跑了几个建筑工地,我问了一下农民工兄弟,我问他们签定劳动合同没有?他们说没有签定。我问他们参加工伤保险没有?他们说没有参加。我也找了一些农民工兄弟聊天,发现大部分农民工兄弟对自己的许多合法权益的常识都不知道,这就给我们的律师朋友办案带来诸多不便。
   
加之,我们的律师为农民工维权讨薪往往是打“客场”,异地办案时人生地不熟啊,在办案的过程中,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的。同时,我们的律师在办案中面对的问题和矛盾是多种多样的,有的甚至是尖锐复杂的。面对这些复杂局面,我认为,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维权,不仅需要乐于奉献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同时也需要我们的律师朋友讲方法、讲策略、讲智慧。这里,我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我们军队打仗一样,正面攻不上就不要强攻,我们就侧面攻;如果不便打穿插,我们就打迂回,这样我们的仗才有可能打赢。同时,我们为农民工维权讨薪不能单兵作战,还是要诸兵种协同作战,那就是要依靠当地政府,当地工会,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借助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这样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我们律师朋友在为农民工维权讨薪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少困惑。有的时候也需要我们妥协,也需要我们让步,刚才有位律师在发言中也谈到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要算大帐,不要计较小账。我认为,只要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哪怕我们受一些委屈,也是值得的,这样看起来是退让,其实际是另一种进攻,是另一种更科学的进攻!
   
当然,讲方法、讲策略、讲智慧是建立在重事实、重证据、重法律的基础之上的。我们要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尽最大努力据理力争,依法维权,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气概!其实际,刚才我们这十位杰出律师代表里面,就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气概,把一件一件维护职工权益的事情办得非常好、非常漂亮。
   
我想,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发挥才智,重事实、重证据、重法律,讲方法、讲策略、讲智慧,就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天我就向各位律师朋友汇报三点感受,如果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