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彬与陈兴春共商绵阳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2-08-29 16:28    浏览量:[]

 李仲彬厅长与绵阳政法委书记陈兴春

一行共商绵阳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828日下午,在司法厅机关二楼会议室,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与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一行就如何加强法治绵阳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进行了交流。
   
陈兴春书记介绍了绵阳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情况,着重谈了绵阳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李仲彬对绵阳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城市创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绵阳市的创建工作势头非常好,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动员了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创建工作,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得到了真正的落实,注重法治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工作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罗强书记在绵阳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级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时,对创建工作提出的四点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值得各市、州推广和学习。
   
省司法厅副厅长扎柯、刘朝宽,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绵阳市司法局局长刘伟等参加了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