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创建做什么
发布日期:2012-04-17 16:30    浏览量:[]

     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本期开学以来,刑事司法系利用每周三下午教学及学管工作例会的时间,组织全系专兼职教师,学习教育部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尤其是结合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重点工作,在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职成(20119号和12号文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我为创建做什么”的讨论,以落实教学常规为抓手,积极推进内涵建设。

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认为,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不仅是学院自身发展和适应、参与竞争的需要,更是关乎每一位教职员工职业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大事,只有学院发展了,我们每一个教师才能获得更多的成长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

大家认为,尽管自建院尤其是2009年迎评促建以来,我们在内涵建设上进行了一些积极而有益的改革,但是,与“四个合作”、“五大对接”相较,我们还存在着明显的距离;学院把刑事执行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作为创建的主要项目之一,不仅是对我们刑事司法系的重视,更是对我们每一个教师的信任和重托。刑事执行教研室表示,要紧紧把握住这个机会,充分调动每一个老师的主观能动性,从自己的课堂做起,向每一次基层调研要效益,积极投入到创建的过程之中;心理咨询、行政执行教研室也表示,要努力克服自身诸如师资力量不足、许多女教师怀孕待产等客观困难,在夯实基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实践学习,为学院的创建做出自己的努力。

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学院把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作为建设项目,充分体现了对高职教育本质的把握,教书育人不止于课堂,每一个教师都应该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每一个教师都应该是一个实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大家纷纷表示,要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及过程之中,努力使自己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能力有显著提升,不愧于“人民教师”和“人民警察”这份光荣。

            (刑事司法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