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出,组织教师到行业实践是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高职院校密切与行业的联系、加强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侦查系经多次洽谈,与眉山市公安局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定期将专业课教师送到公安局进行实践培训,借此加强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2012年3月12日下午,张大立副院长、侦查系张弩主任到眉山市公安局举行“教师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张大立副院长向眉山市公安局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我系到该局培训的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希望我院与眉山市公安局继续加强深度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侦查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