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施杰律师荣膺CCTV本年度法治人物”座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1-12-16 10:33    浏览量:[]

 省司法厅省律协举行“祝贺施杰律师

荣膺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李仲彬厅长与施杰律师亲切交谈

 

    12月14日下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祝贺我省律师施杰荣膺“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交流律师参政议政、参与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厅政治部主任沈华伦,省律协会长刘守民、监事长樊斌等到会祝贺,为施杰授奖并与参会律师座谈。会议由省厅副厅长陈昌斌主持。
    法治人物评选是中央电视台的一项重要活动和知名品牌,从2001年起,每年评选一次,入选者都是在国家法制建设进程中有重要建树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杰出人物,迄今全国只有80多名个人或群体入选。施杰获此殊荣,得益于他对国家法治建设的热切关注、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其中最主要的建树是:2009年,施杰通过担任一起“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案件辩护人,发现现行刑法的缺陷和法律适用的不统一,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和广泛征询意见,他以政协委员身份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其建议受到立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视,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采纳了“醉驾入刑”建议,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并于5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实施半年多来,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施杰的建言被社会誉为“以一个提案促成一条法规”。为褒扬施杰对国家法制建设的贡献,省司法厅决定给予其记二等功一次,省律师协会同时决定给予其通令嘉奖。
    施杰律师在座谈发言中用真挚的情感和朴实的话语,坦露了自己多年来从事律师职业和参政议政的心路历程。他称自己所获得的一切都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关心支持的结果,是荣誉更是一种鞭策,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并表示将用生活中三分之一的时间投入社会事务,进一步履行好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一名法律人、一名执业律师的职责,继续为推动中国的民主法制进程尽绵薄之力。
    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认为,在推进社会民主法治的进程中,律师没有缺席。施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律师不仅在业务上可以大有作为,在参政议政上同样可以大显身手、大展宏图。如果我们每一位律师都能象施杰律师一样敏锐,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就一定能汇积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成为推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李仲彬厅长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施杰律师入选2011年度法治人物,不仅是他个人的荣誉,也是四川律师界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荣誉;不仅是社会对他个人的高度认同,也是社会对律师这个行业的高度认同。所以我们要向他祝贺,为他庆功。他指出,对律师的表彰奖励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奖励优秀的律师,让更多的律师尽责履职,关注民生,关注国家法治建设,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者、维护者、宣传者。他要求律师一是要崇尚法治,把崇尚法治作为一种价值、一种信仰、一种追求,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都应该从法律层面着手。二是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忠于法律、坚守诚信、传播法治,执业中坚持对法律负责、对良心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要通过执业活动和社会活动体现自己的价值,广泛深入地接触社会各阶层,倾听不同社会群体的呼声,及时反映老百姓的利益和诉求,发挥好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陈昌斌副厅长要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好仲彬厅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施杰律师的公益精神和奉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在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行动中,履行更多社会责任,承担更多的公益服务,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出席座谈会的还有成都地区律师代表,省厅政治部、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处和省律协有关负责同志共6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