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实践学习
——刑事司法系召开2012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
为了让学生更加了解顶岗实习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刑事司法系于11月14日晚在北校区111教室召开了2012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刑事司法系副主任安宁、陈洪星及2012届毕业生中队老师和全体毕业生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洪星副主任传达了学院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着重强调了实习纪律和安全事宜,指出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纪律是确保实习安全的重要前提,并要求同学们不要计较个人得失,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为了落实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保障措施,学院为全体实习生统一购买了实习保险,陈主任就实习保险协议的责任与免责范围、保险理赔程序等有关事项给同学们作了详细说明。安宁副主任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并强调了顶岗实习的重要意义和注意事项。安主任要求同学们提高思想认识,摆正身份角色,把握顶岗实习的机会向一线民警学习,在实践中锻炼,努力塑造警院学生的良好形象。随后,刘娟老师组织全体实习生签订了“学生实习实训三方协议书”和“实习承诺书”。
通过动员大会,同学们进一步明确了专业顶岗实习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在顶岗实习中,将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巩固知识的同时,切实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刑事司法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