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官学院积极开展2009级试点班学员顶岗实习情况调研
发布日期:2011-06-08 10:13    浏览量:[]

 

 
为深入了解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顶岗实习情况,全面掌握送培单位对实习学员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司法厅江金河副厅长带队,学院党委书记何华同志及省厅人事处、司考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6人,于5月29日至6月5日期间赴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对2009级试点班学员顶岗实习情况开展调研。江金河副厅长一行先后与两地司法厅主要领导进行座谈,磋商试点班学员毕业分配等事宜,并到西宁市城区基层司法局、西藏曲水监狱、拉萨市当雄县司法局、林芝地区司法局慰问试点班学员,了解学员的工作、生活情况。
与此同时,按照学院安排,教务处、法学系也到省内各实习点,对试点班法律事务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南充市高坪区、顺庆区、阆中市司法局、阆中市彭城镇和双龙镇司法所,雅安市雨城区、荥径县司法局、雨城区北郊乡和草坝乡司法所,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司法局、江油市中坝镇和三合镇司法所,代表学院慰问顶岗实习的学员并座谈。
本届试点班学员的顶岗实习工作得到了各送培单位的大力支持,学员的生活也得到了妥善安排。基层司法局、乡镇及街道办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所指导教师对参加顶岗实习学员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特别是指出本批学员普遍具备政治素质高,纪律作风过硬,适应能力强,能吃苦肯吃苦的优点。学员在实习中能积极融入乡镇工作,能妥善处理工作中的人际关系,虚心向同事请教,工作上手快,目前已基本具备独立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乡镇、街道办领导和同事的广泛好评。同时,各送培单位也为试点班的人才培养和实习实训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例如邀请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与教学,课程内容适当侧重乡镇(社区)工作知识、司法解释及省内法规及规章内容,教学中加强模拟训练,强化学生写作训练等。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我们推进试点班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都具有积极意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