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27 16:3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学院现编制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评议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新形势下发挥高校信息公开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创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坚持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指导推进落实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事项,逐条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落地落实、见到实效。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以载体建设为重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利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办公自动化(OA)系统、“i警院”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介的作用,公开学院或各部门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同时,积极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印发各类征求意见稿,主动向师生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大学院建设发展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集与回复机制,对书记信箱、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以及教代会、党代会等渠道征集到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及时了解师生关切,畅通师生建言献策渠道。

(三)以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重点加大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息全面公开。截至目前,学院累计发布各类新闻公告155条,微信533条,阅读量400万/人次;发布微博2000余条,阅读量20万/人次。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学院基本信息。学院官网首页设置“学院概况”、“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师资队伍”“科研工作”等栏目,详细公开了学院办学规模、院级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办学特色与定位、师生规模等办学基本情况,“校内链接”栏目链接了各部门网站,“招生就业”栏目链接学院“招生网”、“就业网”网站。自2013年起,在首页专门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根据“清单”所列事项设置对应栏目。2021年,学院“基本信息”栏目公开《2021年度工作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二)招生考试信息。坚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及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规定在官网和“招生就业”专栏同步公开2021年招生章程、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单独招生章程、单招录取分数线、单招拟录取名单、普通招生各省(市区)录取最低控制线、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招生网”招生咨询平台、四川省普通高校网上志愿填报咨询会(http://www.sceeo.com/)和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会(http://www.cqzk.com.cn/),安排工作人员在线答疑。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借款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021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各类信息按要求完成公开。同时,学院各类仪器设备、图书、办公用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均依法依规实施,相关信息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或学院网站予以公开。

(四)人事师资信息。每年均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进行公示。公招公务员信息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要求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告,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进行公告。2021年,公布学院中层干部任免情况,并同步在学院官网及对外招聘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在部门子网站公示。

(五)教学质量信息。教师数量及结构按教育部规定核定后通过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简称“高基报表”)上报至教育部。2021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及全院师生员工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自评报告》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院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程等内容。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动公开学生考核奖惩、评优选先、入党、资助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干部选拔、食堂超市消费等学生管理服务各类信息。同时,专门公开学生资助办公室咨询热线。

(七)学风建设信息。学院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成立学风建设领导机构,建立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每年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情况定期检查通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员工举报和投诉学术不端行为,强化全方位监督约束,着力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各类科研项目申报、鉴定等方面,加强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经检查,2021年科研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

(八)其他。社会化服务单位合作单位全部依法依规公开招标确定,相关服务收费均按规定公示。

三、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2021年度,学院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工作印发的复议、涉诉相关情况。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一致,主动性有待提升;二是如何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用好新媒体,成为学院需要积极探索解决。

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学院将进一步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主动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拓宽公开途径,拓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围绕涉及学院师生切生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进一步深化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构建以“信息公开”专栏为主、各部门子网站为辅的学院信息公开网络系统,丰富信息公开途径,扩大信息公开有效性;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修订和责任的落实,同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