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25 11:32    浏览量:[]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国家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意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川教〔201482号),学院努力将美育与各学科有机地融合一起,坚持综合育人,推进美育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一、坚持两条腿走路

学院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和艺术教育特点,学院艺术教育由团委、学生处和思想政治理论部牵头,统筹推进学校各部门、各专业、各学科艺术教育的协调发展,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有效融合;学院艺术教育理论课由思政部负责教学,各类艺术活动则由团委、学生处联合各系团委和学生会共同负责、组织,切实促进艺术教育科学发展。

二、开设警院特色的艺术课程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结合学院性质和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详实的教学计划,开设了“职业形象设计与礼仪”“美育基础”“中国传统文化”“音乐欣赏”“司法口才”“普通话训练”等课程,围绕这些基础课程,学院提出融艺术教育于各学科的教学之中。通过对相关艺术教育课程和各门学科的学习,促进学生去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各门课程开设和课时分配情况

课程名称

周课时

总课时

备注

职业形象设计与礼仪

2

36


美育基础

2

36


音乐欣赏

2

36


司法口才

2

36


普通话训练

2

36


中国传统文化



每学期2次讲座

三、组建教学团队,提升教学质量

本课程教学团队共5人(专职1人,兼职4人)外聘3人。从职称结构来看,副教授2人,讲师5人,助教1梯队结构明显;从学历结构来看,专任教师硕士学位为主,都有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从年龄结构看,20-352人,36-506人,老中青搭配,年龄梯队合理;从学缘结构看,主要以中文专业、音乐教育为主,教师兴趣爱好相互补充,优势互补。

四、艺术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艺术教育资源较单一,尚待优化整合

由于学院性质决定,我院没有艺术类专业,现有的艺术资源也分布不均,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美育理论课教育设在思想政理论教学部,而实践活动由院团委、学生处负责,再加上学院工作侧重点的差异和各专业建设以及学科自身发展历史等原因,艺术教育发展尚未形成整体最佳合力,尚待优化整合。

(二)专业师资人数较少,学生参与度相对不足

目前,学院艺术类课程仅有“职业形象设计与礼仪”、“美育基础”、“音乐欣赏”、“中国传统文化”、“司法口才”等课程,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较少,且教师的职称较低,很多教师完全凭借个人兴趣和爱好从事教学活动,难以完成艺术教育发展的艰巨任务。

(三)硬件设施建设滞后,艺术教育经费投入不够

由于学院办学历史较短,教学基础比较薄弱,相关艺术教学、教育以及举办艺术活动的配套设施不足,配套经费也十分有限。专用的艺术场馆、音乐厅、美术馆、排练场地等均相对缺乏,极大地限制了公共艺术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展开力度。

(四)艺术教育起步较晚,制度建设亟待解决

学院艺术教育还处起步阶段,艺术教育还存在较多问题,这些需要制度建设和质量保障机制一步完善和落实,才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使艺术教育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五、艺术教育今后改进措施

第一,加大战略整合和制度创新,将学院现有的分散在各部门、各系部的艺术教育师资和资源统筹起来,建立有效地协调机制,充分挖掘潜能,提升学院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稳定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加大对艺术类教师的引进力度,整合司法系统已有师资力量,培养现有师资人员,开展丰富多彩艺术类活动,激发全校学生参与艺术课程、艺术活动的积极性,创作出优秀的艺术类作品。

最后,加大艺术教育的软硬件建设和经费投入,充分保障艺术教育教学工作和各类活动地有序开展,改善艺术教育的办学条件,使我院师生接受优秀的艺术熏陶,提高他们的艺术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