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工会洗衣房拟购设备,为保证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主要投标设备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全自动洗脱机需提供);
7.各投标人在取得报价资格后必须前往项目实地现场踏勘,并报采购人备案。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近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由国家主管单位或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为准)。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或扫描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司法警官学院行政楼315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人:刘老师 0838—2514564
四、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0日上午9点。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本投标邀请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开标地点:四川司法警官学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