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发布日期:2013-07-05 17:33    浏览量:[]

7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的通知》(川教函[2013]438号),我院被确定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2010年,学院党委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确立了争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从那时开始,在四川省司法厅的关心支持下,学院上下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愈挫愈勇。四年的“创示”过程,是全院教职工不断深化对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努力把握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发展趋势的过程;是紧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之路的过程;是不断清晰学院高端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定位、目标、路径、手段等关键要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根据《通知》精神,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我院重点建设专业(项目)为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和安全防范三个专业。在即将开始的三年示范校建设中,我院将以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办学定位,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将学院打造成西部法律职业教育金牌和司法部藏区干部培训基地,健步走在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的前列,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被确定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的学校还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