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13届毕业生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13-06-21 15:14    浏览量:[]

为确保学院2013届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学院于620日下午召开了毕业生工作协调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何华、院长陈志林等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刘志刚副书记主持。会上,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对涉及毕业证颁发、毕业典礼、就业派遣、组织发展、毕业生离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各项具体工作细节和流程进行了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

刘志刚副书记针对毕业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二是要切实关爱和帮助学生,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不因工作疏忽引发和激化矛盾;三是要强化值班安排,确保责任落实。

陈志林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毕业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各个部门一要高度重视,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二要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互相支持和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在管理相对复杂的情况下保持稳定,做好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有效处置,确保学生平安和谐离校。

(学生处供稿)